贵州安顺开发区佳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著坤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490MA6J9DGA3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开发区王府大商城负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22
(2023)黔0402民初3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安顺开发区佳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澳莎菲儿美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曹**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2
2021-03-11
(2021)黔0402民初893号
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安顺开发区佳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顺开发区麦法士快餐店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06
2023-03-22
(2023)黔0402民初3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贵州安顺某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曹**、贵州某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068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4]55号
当事人于2024年1月1日购进“湄潭翠芽(绿茶)”商品两盒用于销售,经我局抽样送检,贵州省计量测试院判定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规定,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经查,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未售出,检查时已做下架处理。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州安顺开发区佳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
2.贵州省计量测试院《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黔计包装检[2024]委托100号),证明送检的样品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标准规定。
3.2024年9月5日《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证明抽样时现场检查情况。
4.2024年9月5日现场抽样时的照片。
5.《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记录》、《商品包装物现场检查情况记录表》,证明抽样过程已经当事人确认。
6.《安顺市市场监管局检验委托书》,证明送检过程。
7.《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期间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告知当事人检验期间。
8.《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证明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
9.2024年11月13日《询问笔录》
10.2023年9月15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曾对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罚款0.2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元
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