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禾盛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3MA6DPUUN76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后山乡幸福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毕市监处罚〔2026〕12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3日生产规格为50克/袋的乌江红茶叶共计280袋。该批次茶叶经监督抽检、复检两次检测,草甘膦残留量均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依托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上述茶叶。截至2026年6月16日,该批次茶叶通过平台以98元“买三送一”促销活动成交10单,售出40袋,折算单袋售价24.5元,销售金额980元;监督抽检购样20袋,购样费用400元。综上,当事人合计销售涉案茶叶60袋,销售金额共计1380元,获利480元,剩余220袋尚未销售。该批次货值金额6860元,违法所得480元。另查明,当事人在生产该批次茶叶过程中,未建立投料等关键工序的生产记录;在向当地茶农采购茶青原料时,未开展农药残留检验筛查,成品出厂时亦未进行农药残留检验控制,未按规定落实生产过程相关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一)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予以警告;
(二)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农药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1.没收尚未售出的不合格乌江红茶叶220袋;2.没收违法所得480.00元;3.罚款6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6480.00元(大写:陆仟肆佰捌拾元整)。
6000.00元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