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利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强强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5MACWBP3U0A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水上公园北街千年龙有限责任公司商业办公楼3层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赛消行罚决字〔2026〕第0061号
现查明 2026 年 7 月 9 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执法人员根据《“五大领域”火灾风险隐患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对内蒙古利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水上公园北街千年龙有限责任公司商业办公楼 3 层南侧,法定代表人:张强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5MACWBP3U0A)负责维保的万达小区(地址:赛罕区新华东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1、部分防火门变形损坏;2、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损坏及应急照明灯损坏,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 1090 号)、询问笔录3份、《内蒙古利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消防设施月检查记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复印件 2 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复印件 1 份、《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3 份、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利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10000.00元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消防救援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