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寿县双桥镇莲家生活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江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422MA2TMFRA1J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双桥镇机关文明路中段农商银行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寿市监处罚〔2026〕306号
当事人于2026年4月因员工操作失误,误将其电子秤价签计算金额设置为四舍五入精确到分。2026年6月,当事人对其电子秤价签计算金额进行了主动修整,将金额保留到分,从厘开始进行舍去。2026年4月份至2026年5月份,当事人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也未对贸易结算方式予以公示告知的情况下,擅自采用反向抹零方式向消费者多收价款,其中包含对举报人多收的价款0.004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称重和销售的记录,期间多收取的费用无法计算。截至查获之日,当事人共计多收投诉举报人货款0.004元,违法所得0.004元。当事人于2026年6月30日在当事人超市入口张贴退款公告,截至公示期满,无消费者进行退款。
1;罚款壹佰元。
100.00元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2
寿市监处罚〔2026〕256号
当事人称上述过期的“龙忆味道”馓子是当事人2026年2月11日从蚌埠市淮上区芹姐食品店处购进后在店内售卖的,共购进1件(10袋/件),进价38元/件,通过计量称重销售。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提供的进货票据证实当事人的陈述。上述食品已全部售出,没有库存,超过保质期后销售过1袋,共计4.6元。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4.6元,违法所得共计4.6元。
1;罚款伍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陆元肆角。
500.00元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