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海昌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海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20826MA72GR9Q23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界石铺镇邢岔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静)市监罚〔2026〕100号
2026年5月13日,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静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依法注销吊销未运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函(静农函〔2026〕18号)中未运营的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静宁县海昌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开展经营活动,我局于2026年5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30日前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小良和邢岔组村民崔存海询问得知,当事人自2016年成立,正常运营两年后便停止运营,该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崔海江于2025年5月份死亡;2026年5月25日,执法人员在静宁县公安局界石铺派出所调取法定代表人崔海江户籍注销证明,该证明显示崔海江于2026年2月10日注销户口;我局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静宁县税务局关于《协助查询全县长期未经营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纳税情况》的复函(静税函〔2026〕54号),显示当事人未税务登记;综上,当事人于2019年起至今未开展经营活动。
对静宁县海昌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
1.吊销许可证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静宁县市场监管局
2026-08-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平凉市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
平凉市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