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粥五粥六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来宾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302MA7855QG4M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团结西路99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153号
1、阜康市粥五粥六餐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2018年11月13日阜康市粥五粥六餐厅注册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者:郭**,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于2023年11月27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26日,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
2、当事人自2024年8月8日开始经营冷食类食品,销售有爽口小菜小份、爽口小菜大份食品,2024年9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项目。线下实体店经营状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冷食类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做进货台账,线下销售无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线下违法所得。
3、当事人自2024年8月8日在“美团外卖”APP开始经营销售冷食类食品有爽口小菜小份、爽口小菜大份食品,截至9月24日,根据“美团外卖”APP阜康市城市代理商(阜康市**公司)调取的销售记录,阜康市粥五粥六餐厅销售爽口小菜小份193份(每份3元)193×3=579元,爽口小菜大份201份(每份5元)201×5=1005元,共计579+1005=1584元。当事人与“美团外卖”APP签订了“平台商户入驻服务框架协议”,显示主协议约定增值服务费/保底金额分为平台服务费费率1.0%,商业支持服务费费率22.0%。平台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菜品原价+打包费(不含赠品费用))*平台服务费费率;商业支持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菜品原价+打包费(不含赠品费用))*商业支持服务费费率,打包费为每1单收2元。阜康市粥五粥六餐厅在阜康市美团外卖平台经营时每单打包费均为2元,爽口小菜作为附加菜品,故打包费无法计算,经核算,线上违法所得为1584×(1-23%)=1219.68元(四舍五入为1219.7元)。
4、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后,当事人立即下架了“美团外卖”APP中爽口小菜小份、爽口小菜大份食品,及时改正了其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219.7元。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