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文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0560184101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5层1501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1-11
(2017)桂01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辰源教科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余**,张**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8-05-10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18-03-06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18-02-06
(2017)桂01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广西辰源教科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7-11-14
(2017)桂01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广西辰源教科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余**,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7-10-31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17-10-25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8
2020-11-16
(2020)桂0105执387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东莞市恒宝橡塑有限公司、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28
2020-08-06
(2020)沪0115执13123号
其它类型纠纷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4-27
2018-04-27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郭**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337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4-27
2017-09-07
(2017)沪0115民初672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天物化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郭**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91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10
2018-07-30
(2017)桂01民初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广西辰源教科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3508187.35元
民事案件
6
2016-01-26
2016-01-26
(2015)江民二初字第2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恒宝橡塑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8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6-01-26
2016-01-26
(2015)江民二初字第2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恒宝橡塑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8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5-08-31
2015-08-31
(2015)江民二初字第25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恒宝橡塑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754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5-05-07
2015-05-07
(2015)江民二初字第2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东莞市恒宝橡塑有限公司与广西三衢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75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6〕456号
经查实,广西裕青投资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已超过两年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且已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住所经营,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去函核查,截止2025年11月10日当事人已超过六个月未报税纳税。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成立。
经查实,南宁市周树印活禽档(微型企业)等2家个人独资企业已超过两年未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信息,且已不在其营业执照登记住所经营,经向国家税务总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去函核查,截止2025年11月10日当事人已超过六个月未报税纳税。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事实成立。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
2026-05-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3
2025-07-07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
2024-07-08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
2023-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6
2022-07-05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7
2021-07-06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