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山县嘉明商贸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群英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61123MA38JA8T9B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华云龙廷嘉苑4#楼一层165-16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玉市监处罚〔2026〕170号
当事人从鹰潭越光食品有限公司采购6碗该款梅菜扣肉,进货价19元/碗,未查验产品检测报告,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当事人的销售记录,当事人共销售三碗梅菜扣肉,销售价22.8元/碗,销售额共68.4元,违法所得11.4元,本案货值金额68.4元,当事人首次违法且已于2026年5月15日提交减轻处罚申请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4元;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综上所述,本局建议予以当事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1.4元; 3、罚款1000元; 罚没款共计1011.4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