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继生化肥经销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继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4MA1BCDW38Q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泰来县泰来县平洋镇三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6〕46号
当事人于2026年2月购进鹿泉区晶禾肥料厂生产的“硫酸铵”氮含量≥20.5%(生产日期2025.12.11)净含量40Kg,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为GB/T535-2020,提供不出进货票据。2026年5月13日泰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泰来县继生化肥经销处销售的鹿泉区晶禾肥料厂生产的“硫酸铵”氮含量≥20.5%(生产日期2025.12.11)净含量40Kg,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0:STD-20260407-002S-26),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氮(N)、硫(S)、水分(H2O)、氯离子(CL-)项目不符合GB/T535-2020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核实经营者该批硫酸铵已全部售出,该批硫酸铵共购进5吨,销售5吨,进价是940元/吨,销售价1000元/吨,货值金额为5000元,获违法所得300元。
1、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即罚款7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7500.00元
-
2026-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