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隆祥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中永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6MA78GB3G4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什托洛盖镇佐斯滕路南090号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塔和交执运政〔2026〕00010号
2026年07月0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执法大队在执法时发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隆祥商贸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的新G14113号车(黄底黑字)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运输。经复称发现:该车载重85.14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尔禾执法大队后将相关信息上传,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将执法案件移交和布克赛尔县交通运输局,经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隆祥商贸有限公司现有车辆9辆,超限超载运输比例达到车辆总数11%.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违法行为,经查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隆祥商贸有限公司现有车辆9辆存在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1%的违法行为。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3天(自2026年09月05日00:00至2026年9月7日00:00)的行政处罚。
-元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9-04
2
新塔和交执运政〔2026〕0006号
2026年6月29日13:00,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裕隆祥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李海龙钱来路笔录新G14113-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业务,和布克赛尔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肖鲁迁、艾里克赛·阿有什向李海龙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后,经检查发现新G14113号车(黄底黑字)重型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通过查看运政网确定新G14113号车(黄底黑字)重型半挂牵引车有以下违法行为: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记录。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参加年度审验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违法程度一般,逾期未审验3个月以下的,处500元罚款(按单车罚)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