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炫发空间形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晓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2531MA0PCL4D4P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会盟大街皇朝避暑庄园小区3号楼104-204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多市监处罚〔2026〕58号
经查,“多伦县炫发空间形象店”的负责人陈述确认,该“多伦县炫发空间形象店”的经营单位于2013年12月02日开始营业,执法人员在依职权进行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嘉瀛染发膏,10元/支,共10支,限用日期至2025年07月03日,保质期三年,截止到检查当日2026年6月30日,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所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计案值100元。截止调查结束,没有消费者投诉或者其他明显的危害后果。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多市监械字〔2026〕1号)。
2、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4000.00元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伦县知识产权局)
2026-07-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7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