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聚电机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暄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82MAE1L3858T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鼎盛村雁行片3组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张市监处罚〔2026〕474号
现查明,当事人系一家从事电动机销售的企业,未开展电动机生产经营活动。
2026年1月,当事人制作了300份宣传册,宣传册上有“苏州方聚电机有限公司,地处江苏张家港市位于乐余高新产业园区,公司致力于各类高低压防爆电机的生产、销售”、“通过产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和欧盟ATEX、IECEX认证,以及中国船级社CCS认证。并通过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内容。
2026年2月,当事人自行建立了网址为“www .Jsfjdj.cn”的自有网站,并在网站页面上发布了“江苏方聚电机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专注电机制造,诚信经营,以‘质量好、品种多、规格全’取信于用户,是电机制造行业品牌厂家”等内容和多张电动机生产经营场所图片。
经调查,上述宣传内容均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仅从事电动机销售,并未开展电动机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仅有一个经营地址,并不在乐余高新产业园区,乐余也没有高新产业园区;当事人并未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欧盟ATEX认证”“欧盟IECEX认证”以及“中国船级社CCS认证”“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网页页面上多张电动机生产经营场所图片来源于网络,并非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图片。
另查明,当事人登记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乐余镇兆丰乐红路203号,当事人已不在该地址经营,现实际经营地址为张家港市**镇**村第三组19号,与登记地址不一致。2026年3月26日,本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4月26日前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当事人逾期仍未登记。
经查询江苏省市场监管数智化平台综合执法系统,当事人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当事人对销售的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因当事人逾期不登记,结合自由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结合自由裁量,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