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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龙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6MAE033XE1G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北水云商厦商业楼501室(四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2026年06月16 日,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坐落 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北水云商厦商业楼501室(四 区)、由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乌审旗希尔曼优选酒店开展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经现场核查确认,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未取得消 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 投入营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以 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67号,证人证言和现场照 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乌审旗希尔曼优选酒店责令停止使 用并对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06月16 日,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坐落 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北水云商厦商业楼501室(四 区)、由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乌审旗希尔曼优选酒店开展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经现场核查确认,该场所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未取得消 防救援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 投入营业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以 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67号,证人证言和现场照 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 给予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乌审旗希尔曼优选酒店责令停止使 用并对内蒙古希尔曼优选酒店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1000.00元
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6-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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