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振帆流体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斌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0MAE1LUTP9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南苑社区拜城路北侧,沙雅路东侧浙江服装(家纺)产业园内5号标准厂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税稽罚〔2025〕60号
发票违法问题
2024年11月,你公司从北京营焕商贸有限公司等30家位于北京的商贸企业处取得数电普票共计120份,税率1%,金额93069307.20元,税额930692.80元,价税合计9400万元,货物名称为“*机床*数控机床”,上述发票并未入账。
上述数控机床是由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舒秀勇联系采购,舒秀勇与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马亚峰(联系电话13989641988,目前显示为空号无法联系)进行联系,预计采购数控机床200台。首次采购120台,货款共计9400万元。舒秀勇在收到120台数控机床后,按照马亚峰的要求于2024年11月13日将9400万元通过你公司对公账户支付至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账户,随后你公司收到了北京营焕商贸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其开具的120份数电普票,价税合计9400万元。后按马亚峰要求,你公司分别与北京营焕商贸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补签了机床采购合同。
上述发票涉及的资金流向情况为:2024年11月13日,你公司从杭州览亚商贸有限公司分两次借入资金共计9400万元,将借入的资金作为货款支付给了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共计9400万元;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收取9400万元货款后又全部转出,其中支付给杭州览亚商贸有限公司5360万元、北京鼎耀坤达贸易有限公司4040万元。经对资金情况进行梳理,杭州览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鼎耀坤达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资金往来密切,为关联企业,资金完全回流。你公司与北京巨营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货款支付业务为虚假支付。
关于货物运输发票方面:你公司仅取得运输发票1份,发票备注栏显示起运地为浙江宁波鄞州区姜山镇至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未见北京至阿克苏路段的运输发票。
上游开票企业情况:经天眼查查询,北京营焕商贸有限公司等30家开票企业注册时间雷同,均为2024年11月当月新注册的企业。截止目前,已有多家企业被北京当地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
综上,你公司取得上述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 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
4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阿克苏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