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顺发新辰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全正义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23MA9LMCUG7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淅川县厚坡镇工业园区工业大道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淅市监处罚〔2026〕207号
1.当事人正在使用的 2 台透射式烟度计(器具编号:0121401006、0121401013)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当事人只能提供上述2台透射式烟度计的校准证书,无法提供检定报告。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一级序号28,二级序号38,一级目录:透射式烟度计,二级目录:透射式烟度计,监管方式:型式批准、强制检定,强检方式:周期检定,强检范围及说明:用于环境监测柴油发动机排放污染物的测量;”的规定,使用未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开展车辆检测业务。
2.通过调取豫A7Q8H5、苏BC53X2、豫R177CR、豫RE900U、豫 AS58N9 、豫R931UQ、鄂FC7U73、豫RBY762车辆检验视频和检验报告进行比对核查:
2025年2月7日检测的豫A7Q8H5小型普通客车,底盘检查视频总时长1份50秒,检验人员自第1分17秒进入地沟开展检查、第1份50秒结束,实际检验时长仅34秒;2025年3月7日检测的苏BC53X2小型普通客车,底盘检查视频总时长46秒,检验人员自第25秒进入地沟、第45秒结束,实际检验时长仅21秒;2025年7月1日检测的豫R177CR小型普通客车,底盘检查视频总时长57秒,检验人员自第28秒进入地沟、第55秒结束,实际检验时长仅28秒;2025年10月16日检测的豫RE900U小型普通客车,底盘检查视频总时长49秒,检验人员自第20秒进入地沟开展检查、第47秒结束,实际检验时长仅28秒;2025年7月1日检测的豫AS58N9 小型普通客车,底盘检查视频总时长33秒,检验人员自第8秒进入地沟开展检查、第31秒结束,实际检验时长仅24秒。以上九辆机动车底盘部件检查时间不符合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5.1.4“安全技术检验时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表3》,车辆底盘部件检查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最少检验时间40秒;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货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最少检验时间100秒;”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
在对豫 A7Q8H5、苏 BC53X2、豫 R177CR、豫 RE900U、豫R931UQ、鄂FC7U73、豫RBY762车辆进行底盘部件检查时,引车员与检测员为同一人。不符合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5.2“检验项目对应方法《表4》7.车辆底盘部件检查-车辆停放在地沟上方的指定位置,使用专用手锤等工具检查,并由操作人员配合;检查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的转向机构时应使用底盘间隙仪”及“《附录H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表(人工检验部分)》《表H.1》注5:车辆底盘部件检查由底盘检验员和引导员共同完成”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方法开展机动车检测业务。
1.通报批评;
2.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