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徐坤旺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小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6MA34MT0PXA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后埔社506-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湖市监处罚〔2026〕59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4月27日制售无水蜂蜜蛋糕、8份,售价15.8元/份;芝士乳酪蛋糕8份,售价9.99元/份;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8份,12.8元/份。当事人制作无水蜂蜜蛋糕、芝士乳酪蛋糕、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的原料为:鸡蛋、牛奶、白玉兰精制糕点粉、白砂糖、泡打粉、蜂蜜、芝士片及山梨酸钾。当事人可提供上述部分原料的进货来源材料,未能提供完整的进货查验材料。
2026年4月27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制售的无水蜂蜜蛋糕、芝士乳酪蛋糕、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5月25日,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26)MJHY-D14463)显示,食品名称:无水蜂蜜蛋糕,其他日期:2026-04-27 ,被抽样单位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徐坤旺蛋糕店,抽样日期:2026-04-27,样品到达日期:2026-04-28,样品数量:8份,备样数量:4份;抽样单编号:SBJ26350000002936908ZX,检验日期:2026-04-28,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值标:≤1.0;实测值:2.25,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备注:“其他日期”栏信息为订单生成日期。
《检验报告》(No:(2026)MJHY-D14461)显示,食品名称:芝士乳酪蛋糕,其他日期:2026-04-27 ,被抽样单位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徐坤旺蛋糕店,抽样日期:2026-04-27,样品到达日期:2026-04-28,样品数量:8份,备样数量:4份;抽样单编号:SBJ26350000002936909ZX,检验日期:2026-04-28,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值标:≤1.0;实测值:6.76,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备注:“其他日期”栏信息为订单生成日期。
《检验报告》(No:(2026)MJHY-D14462)显示,食品名称: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其他日期:2026-04-27 ,被抽样单位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徐坤旺蛋糕店,抽样日期:2026-04-27,样品到达日期:2026-04-28,样品数量:8份,备样数量:4份;抽样单编号:SBJ26350000002936910ZX,检验日期:2026-04-28,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计量单位:g/kg,标准值标:≤1.0;实测值:5.16,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 5009.28-2016(第一法);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备注:“其他日期”栏信息为订单生成日期。
2026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不合格批次发菜肉丸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6)MJHY-D14463,(2026)MJHY-D14461,(2026)MJHY-D14462及《检验报告》(2026)MJHY-D14463,(2026)MJHY-D14461,(2026)MJHY-D14462及相关材料,现场未发现案涉该批次不合格“无水蜂蜜蛋糕、芝士乳酪蛋糕、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及相关违禁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2026年5月25日,当事人收到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复检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2026)MJHY-D14463,(2026)MJHY-D14461,(2026)MJHY-D14462及《检验报告》(2026)MJHY-D14463,(2026)MJHY-D14461,(2026)MJHY-D14462,三份《检验报告》均显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目前,上述不合格“无水蜂蜜蛋糕、芝士乳酪蛋糕、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已全部售出。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我局认定,当事人制售“无水蜂蜜蛋糕、芝士乳酪蛋糕、古早味手工蛋糕(招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货值金额为308.72元,违法所
-
-元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