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齐运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27665989642W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封丘县封曹路中段路北(鲁岗乡和寨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12
(2022)川01执异1511号
其他案由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古蔺县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龙酒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0-10
(2022)川01执异1512号
其他案由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古蔺县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龙酒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2-07
侵害商标权纠纷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有限公司
北京醉三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河南省仟悦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
2016-12-18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贡酒业有限公司,古蔺县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鹏龙酒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1
2020-12-24
(2020)川01执784号之二
其他案由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1
2020-12-11
(2020)川01执异2149号
其他执行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14
2020-11-19
(2020)川01执异2176号
其他案由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0-14
2017-11-22
(2016)川01民初1849号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贡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7-16
2020-06-28
(2020)川01执异252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龙酒业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3-26
2019-12-27
(2019)最高法民申65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26
2019-12-27
(2019)最高法民申65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2-30
2019-11-11
(2019)川01执229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鹏龙酒业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9-12-30
2019-11-01
(2019)川01执2145号
其他案由
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贡酒业有限公司、古蔺县国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11-27
2017-11-22
(2016)川01民初185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仙洞郎酒业有限公司、新乡市御贡酒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6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封市监处罚〔2026〕486号
经查,新乡市御乾酒业有限公司受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钓臺公爵牌国酱酒,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6,执行标准:GB/T10781.4-2024,贵州钓台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生产厂家: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石坝组,产地:贵州仁怀市茅台镇,该公司生产了129箱(每箱6瓶),100箱发给了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29箱被我单位扣押,当事人提供了和委托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书,当事人不负责销售,当事人的加工费每箱是9元,共计:1661元,故违法所得为1661元。2026年07月24日,我局向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了协助调查函封市监协查〔2026〕11号,2026年08月05日,收到了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称该产品销售价格为每瓶30元,一件6瓶,货值金额:23220元,上述白酒产地标注虚假内容,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标注虚假内容的白酒的违法行为。
1.没收钓臺公爵牌国酱酒29箱;2.没收违法所得1661元;3.罚款13000元;罚没款合计14661元。
13000.00元
封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