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广银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782326809029E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辉县市洪州工业集聚区工业大道路东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14
(2023)豫0782民初1385号
劳动合同纠纷
刘**
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
辉县市人民法院
2
2021-04-29
(2021)豫0782民初1745号
租赁合同
张**,韩**
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刘**
辉县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31
2021-05-10
(2021)豫0782民初17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张**、韩正坤等与刘**等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22
2020-03-05
(2021)豫0782民初9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韩正坤等与刘**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2-29
2016-12-29
(2016)豫07民终4338号
劳动争议
闫**与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辉市监处罚﹝2025﹞38号
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热干面(花色挂面)”,当事人共生产该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热干面(花色挂面)”共540公斤(600包)成品,规格:900克/包,每件15包,共40件。该批次产品于2025年5月18日全部销售到武陵区志平食品经营部,每件销售价格47.25元,销售金额共计1890元,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召回数量为零,违法所得189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办案人员建议给予河南裕丰食品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890元; 2、处以罚款65000元;
65000.00元
辉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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