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春兰 | 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307807494415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热作场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6
(2026)琼9025民初2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王**,王**,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11-28
(2024)琼9025行审127号
罚款
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9-25
(2024)琼9025执2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4-09-25
(2024)琼9025执2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4-05-08
(2024)琼97民终83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万**,梁**,王*,王**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东方市水务局,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3-21
(2024)琼9025民初1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4-01-04
(2023)琼9025民初1438号
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4-01-04
(2023)琼9025民初1439号
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3-11-14
(2023)琼97民终4262号
租赁合同纠纷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7-28
(2022)琼9025民初868号
租赁合同纠纷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农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4-27
(2026)琼9025民初2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5-03-05
股权转让纠纷
张**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王**,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3
2023-01-19
(2022)晋0105民初11551号
合同纠纷
浙江中宝汇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王**
裁判文书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4
2022-11-01
合同纠纷
浙江中宝汇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5
2022-01-09
(2021)琼0106民初6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
王*,王**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14
(2021)琼0106民初6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张**
王*,王**,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7
2021-03-18
租赁合同纠纷
张**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王*,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31
2023-06-19
(2023)琼0106执47号之二
租赁合同纠纷
张**、王**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9-26
2024-09-26
(2024)琼9025执241号
服务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9-26
2024-09-26
(2024)琼9025执2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海南怡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9-11
2021-09-29
(2021)琼97民终1795号
租赁合同纠纷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09-11
2021-06-02
(2021)琼9025民初315号
租赁合同纠纷
海南白沙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白沙黎族自治县白沙农场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600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31
2022-05-05
(2022)琼9025民初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1-31
2022-07-27
(2022)琼9025民初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41784.62元
民事案件
8
2024-01-26
2023-09-20
(2023)琼9025执19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11-03
2022-07-26
(2021)京0102民初33613号
合同纠纷
北京中垦进出口有限公司与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24455632.16元
民事案件
10
2020-05-12
2020-04-10
(2019)琼民申2054号
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与海口宜坤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综执生环罚决字第10号
(2023)白综执生环罚决字第10号当事人基本情况□自然人R法人□非法人组织姓名或名称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R负责人林*地 址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热作场内)联系电话137*****595□自然人(身份证号码)R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415本单位于2023年8月17日对你(单位)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你(单位)处于正常生产,你单位《排污许可证》上对自行监测要求是污水处理站排放口PH值、雨水排放口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每季度一次;色度、悬浮物、总磷、动植物油每半年一次;化学需氧量每月一次。现场检查你单位自动监控系统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污水排放口流量均正常排放,故你单位2022年6月至12月每月均有生产行为,但未能提供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相应的原始自行监测记录,且海南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无自行监测上传数据。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2023年8月10日《关于移送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执行违法线索的函》证明违法事实情况;2.2023年8月15日《执法检查登记表》证明该企业生产运行记录情况;3.2023年8月31日《调查询问笔录》证明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及危害程度;4.2023年8月15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违法现场事实情况;5.2023年8月15日《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6.2023年8月15日《现场勘察示意简图》证明违法行为发生地理位置信息;7.2023年8月15日,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行为人的主体情况和委托情况等证据证实。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本单位于2023年10月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23)白综执生环罚告字第8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对此,你(单位)未作陈述、申辩。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一)建设项目类第1表,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处罚裁量档次。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三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行政处罚罚款贰万陆仟元整(2.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开具《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将罚款缴至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财政性资金账户,交款后持《海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盖有银行受理回执)至我局换取发票。如你(单位)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单位将依法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联系人:钟振强、陈宗绪联系电话:0898-27713316单位地址:白沙县牙叉镇牙叉东路75号5幢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10月16日
处罚金额:2.6000万元
26000.00元
白沙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