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方树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068979927X3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宝瑞商城1-3幢一层3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12
(2023)皖0811民初360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徐**,安徽大自然风格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
2023-04-07
(2023)皖0822民初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江**,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
怀宁县人民法院
3
2023-03-20
(2023)皖0822民初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江**,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
怀宁县人民法院
4
2023-03-17
(2023)皖08民终90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2-23
(2023)皖0822民初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久鹤木业有限公司,江**
怀宁县人民法院
6
2023-02-23
(2023)皖0822民初3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怀宁县人民法院
7
2022-12-30
(2022)皖0822民初379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怀宁县人民法院
8
2022-12-30
(2022)皖0822民初3790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鸿翔乐家家具有限公司,北京住总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中腾双创置地有限公司,安徽畅林木业有限公司
怀宁县人民法院
9
2022-12-28
(2022)皖0803民初3075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安徽玖久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上海特铭家具有限公司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10
2022-12-14
(2022)皖0811民初3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夏**,方**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8-06
(2026)皖0811民初49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
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2
2024-07-29
(2024)皖0521执异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方**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方树生
执行文书、拍卖
当涂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5
2023-02-09
(2023)皖0803执177号
民事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特铭家具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202900.00元
执行案件
2
2016-11-18
2016-11-18
(2016)皖0521执10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木圣木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5-30
2016-05-30
(2016)皖0521民初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木圣木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314.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04-07
2016-04-07
(2016)皖0521民初996号
申请保全案件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木圣木艺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166314.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4-07
2016-04-07
(2016)皖0521民初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庆市欣颖商贸有限公司与安徽木圣木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6631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税一稽罚﹝2026﹞23号
经查明,你单位2018年至2021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方式向安徽华思特木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36份(发票代码:3400164130,发票号码:04632061-04632062;发票代码:3400174130,发票号码:10234166-10234168;发票代码:3400181130,发票号码:03059568-03059569、10021388-10021389;发票代码:3400182130,发票号码:05006966-05006968、15774372、15831217-15831219、17606770-17606771;发票代码:3400183130,发票号码:11545868-11545869、11545878-11545879;发票代码:3400184130,发票号码:10812943-10812945、10812983-10812984;发票代码:3400193130,发票号码:13570702-13570703,发票代码:3400194130,发票号码:07097110-07097111、07097140-07097141;发票代码:3400203130,发票号码:04699143-04699144;发票代码:3400204130,发票号码:06596072,货物名称*涂料*JBL-1PU木器漆等),以上发票金额合计3156953.76元,税额458181.24元,价税合计金额361513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你单位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为虚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没收你单位虚开发票违法所得143605.40元,并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150000元罚款。
1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