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红丽 | 注册资本:8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1059216471W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213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24
(2022)京0105民初3825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19-10-23
(2019)京0105民初554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2-10
2019-10-23
(2019)京0105民初554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翟**与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总﹞﹝2026﹞第0606-032366号
2026年06月30日22时41分,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李景胜驾驶京****6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海淀区大钟寺古钟博物馆被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六支队三名执法人员示证检查。经查: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驾驶员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现场检查时,该车载20吨回填土,由海淀区大钟寺工地去往海淀区巨山路西冉村回迁房,此次运输是该公司开展的道路货运经营业务,运费为300元,由出土工地支付给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车卫星定位系统不在线,无法查询到该车此次运输卫星定位轨迹。2026年06月30日该公司被责令改正,2026年07月14日经复核该车未恢复卫星定位轨迹,责改结果为不合格。另查,2024年08月12日该公司因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被责令改正,2024年08月26日经复核改正合格。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柒佰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7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08-27
2
京交﹝总﹞﹝2026﹞第0402-035178号
2026年07月17日,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到四支队接受调查处理。07月14日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到委派的驾驶员祝二军驾驶京AZQ095号车行驶至丰台区卢沟桥村M14号线园博园站北侧产业用地项目,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当事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京AZQ095号车所有人为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运输中车厢尾部三十公分未苫盖,车辆所载渣土未发生脱落。此次运输由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运输。该车拉载渣土车由北京建工集团一建公司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渣土消纳场。本次行程运输车费1000,车费待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尚未收取。当事人尚未获得违法所得。综上,该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本次运输该车车厢部分未苫盖,车厢尾部20厘米未苫盖,车辆所载物品尚未发生脱落扬撒。 综上,初步认定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其行为涉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道路货运经营者)。
经查事实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2900.00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07-17
3
京丰王佐镇罚字﹝2026﹞000021号
2026年2月9日22时45分,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日常检查发现,司机XX驾驶北京XXX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京AHVXXX的轻型自卸货车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桥下地铁项目工地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小十三里村建筑资源处置厂运输渣土,当车辆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南宫农耕文化体验园门前时,被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经查,该车密闭不严,有绿色环保标志,有卫星定位系统、没有运输车辆准运证、未造成泄漏遗撒,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2026-02-14
4
京海曙光街道罚字﹝2025﹞000054号
经核实,2025年10月31日20时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四季青桥由南向北方向,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京AXM029的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或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北京中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曙光街道办事处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