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鑫向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文涛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6MA4KW1QJ0R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黄陂区蔡店街骆家田村特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179号
经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蔡店街骆家田村特18号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17年7月17日取得营业执照,2023年6月12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2542011609691,有效期至2028年6月11日。
2026年4月,当事人组织生产“王平香辣腐乳”,生产过程中,工作人员使用早年印制、未印制营养成分表的标签共计50张进行贴标。该批次标签载明配料、食品添加剂、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缺少强制要求标注的营养成分表。其中26桶无营养成分表标签的王平香辣腐乳对外销售至武汉市汉口北新华南综合市场;剩余24桶粘贴无营养成分表标签的库存产品,已于执法人员开展整改复查当日全部销毁。涉案产品成本价20元/桶,销售价22元/桶,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5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2元;
2、罚款500元。
500.00元
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