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仲晓琦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E597B48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汀家园44-2、44-3-2、44-4-2、44-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烟处[2026]第0328号
2026年05月20日 16时18分,根据12313投诉信息,本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汀家园44-2、44-3-2、44-4-2、44-5号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实施检查。16时23分,在其经营场所内发现待售的卷烟利群(新版)9.6条,盒包均封装完整。检查现场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店长严海龙承认该批卷烟系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所有,准备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因现场对该批卷烟质量存疑,涉嫌构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本局于2026年05月21日对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一案进行立案调查。2026年7月3日,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仲晓琦及店长严海龙前来本局接受调查。经查证,被本局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系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所有。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仲晓琦于2026年5月18日从一个上门推销的人(身份不明)处购得卷烟利群(新版)9.6条(150.00元/条),进货总额1440.00元(壹仟肆佰肆拾元整),货款已全部支付。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准备将非法购入的卷烟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汀家园44-2、44-3-2、44-4-2、44-5号的经营场所中加价销售,截至2026年05月20日上述卷烟全部被本局先行登记保存,尚未售出。
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被本局先行登记保存的利群(新版)9.6条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本局于2026年7月9日向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电子送达编号为RAC2607001的《鉴别检验报告》,告知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卷烟鉴别结果。
经过调查,认定的证据有: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查获卷烟现场照片1份,证明案发现场情况;
证据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1份,证明现场查获涉案的违法物品;
证据三:仲晓琦提供其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1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本)》照片1份、《电子营业执照》照片1份,证明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及仲晓琦的身份信息;
证据四:仲晓琦的《询问笔录》1份、严海龙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卷烟活动的具体情况;
证据五: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鉴别检验报告》1份,证明被本局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鉴别检验情况;
证据六:严海龙提供其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其身份信息。
本局认为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07月29日向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余烟处告[2026]第32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本局认为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07月29日向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余烟处告[2026]第322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
鉴于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的违法情形,其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责令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涉案的非法生产的卷烟利群(新版)9.6条,除质检损耗外予以公开销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杭州溪汀超市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
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烟草专卖局
2026-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