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零度聚阵文化有限公司恒山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旭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663062077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崂山道与恒山路交口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26〕234号
经查,当事人有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当事人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预包装食品零售经营活动,为增加收入,于2026年2月23日从天津市河东区君益烟酒店购进玉溪和江山香烟各1条10盒,2026年3月10日购进3条30盒江山香烟,玉溪香烟购进价21.5元/盒,江山烟购进价11.8元/盒,随后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店内销售上述烟草制品,当事人2026年3月17日接到顾客投诉认识到这种行为违法立即停止了销售香烟。截至案发日,当事人共售出玉溪香烟5盒,售价22元/盒,江山烟35盒,售价13元/盒。本案违法经营总额:江山13元/盒×35盒=455元,玉溪22元/盒×5盒=110元,合计:565元;扣除成本:江山11.8元/盒×35盒=413元,玉溪21.5元/盒×5盒=107.5元,合计:520.5元;违法所得:违法经营总额565元-成本413元=44.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了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没收违法所得44.5元;
2、处违法经营总额35%的罚款197.75元。
罚没款总计242.25元。
197.75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6-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