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阳新县韦源口幺柒零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军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EARH478G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兴韦大道17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6〕175号
经查明,当事人是2025年2月25日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阳新县韦源口镇兴韦大道170号从事餐饮服务。当事人于2025年12月在黄石市聚善商贸有限公司以33元/箱的价格购进5箱“青岛啤酒”,12瓶/箱,零售价5元/瓶。2026年5月12日,当事人提供供货方黄石市聚善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购进上述食品时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截至2026年4月29日,当事人已销售36瓶“青岛啤酒”,剩余24瓶,货值12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的24瓶“青岛啤酒”;三、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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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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