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兴路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露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11065937005P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后陈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任市监处罚〔2026〕46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7年03月10日登记成立,登记的住所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后陈村金玉胡同4号。登记的联系电话为15020715603,法定代表人为陈国栋。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显示企业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22、2023、2024的年度报告,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原因,分别于2023年7月13日、2024年7月16日、2025年7月9日连续3年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立案调查后仍未改正,且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3月10日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建议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济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