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伍羊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500MADHHWJB7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商业裙楼0106号商铺第三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北城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7号
2026年4月2日,我局监督员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商业裙楼0106号商铺第三层的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网吧部分营业区域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 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区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06-08
2
北城(消)行罚决字﹝2026﹞0027号
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给予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区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06-08
3
北城综执驿罚﹝2024﹞80号
2024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商业裙楼0106号商铺第三层的阳光电竞进行检查,发现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的阳光电竞处于营业状态。阳光电竞场所面积为79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网吧,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024年10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海市海城区西南大道中段1号恒昌城市丽景B幢商业裙楼0106号商铺第三层的阳光电竞进行检查,发现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的阳光电竞处于营业状态。阳光电竞场所面积为790平方米,使用性质为网吧,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该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上述违法事实有《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询问笔录》、《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实。本机关已于2025年1月7日向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依法送达了《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编号:北城综执驿告〔2024〕80号),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提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北海阳光动力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宁春城分公司在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验收合格前停止使用该建设工程,并处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30000.00元
北海市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