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嘉兴市志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计利英注册资本:2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11MA29G5RYX4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东升西路1076号、秀庄路176号409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13
(2026)浙0402民初41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嘉兴市志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莫**,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支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税二稽罚〔2026〕94号
违法事实如下: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罚款282174.49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82174.49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秀洲区税务局缴纳入库。
282174.49元
嘉兴市税务局
2026-08-13
2
嘉秀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304号
嘉兴市志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案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并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属于多次违法,建议对当事人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嘉兴市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8-05
3
嘉路政罚﹝2026﹞0237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19日17时09分,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3嘉海线与吉蚂路交叉口检查时发现嘉兴市志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嘉兴市志利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市分行营业中心、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柒拾伍元整。
9375.00元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