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鹏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580225547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青海湖路99号桃源九点阳光居住小区2栋商业楼BC区物业用房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5)新0106民初108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姜**,刘**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5
(2025)新0106民初103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甘*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5-09-03
(2025)新0106民初14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5-09-02
(2025)新0106民初648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马**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25-08-28
(2025)新0106民初1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6
2025-08-04
(2025)新0106民初1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7
2025-07-01
(2025)新0106民初42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8
2025-06-20
(2025)新0106民初42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付**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06-19
(2025)新0106民初14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方*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6-19
(2025)新0106民初14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宁**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1
(2025)新0106民初108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2
2026-02-28
(2025)新0106民初103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甘*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3
2026-01-12
(2025)新0106民初108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4
2026-01-08
(2025)新0106民初1031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5
2025-09-04
(2025)新0106民初14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窦**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6
2025-08-29
(2025)新0106民初14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窦**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8
2025-07-11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9
2025-05-14
(2025)新0106民初42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17
(2025)新0106民初230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7-20
2026-06-10
(2026)新0106执38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王**、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7645.25元
执行案件
2
2026-07-06
2026-07-06
(2026)新0106执38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刘**、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17440.26元
执行案件
3
2026-01-15
2026-01-13
(2025)新0106执2763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马向银;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4
2025-09-27
2025-08-04
(2025)新0106民初12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92.36元
民事案件
5
2025-09-21
2025-08-26
(2025)新0106民初42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23.00元
民事案件
6
2025-08-27
2025-08-11
(2025)新0106民初42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九某某公司、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4947.35元
民事案件
7
2025-07-19
2025-07-17
(2025)新0106民初148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52.14元
民事案件
8
2025-07-05
2025-07-01
(2025)新0106民初230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5-06-15
2024-10-09
(2024)新0106民初2218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214.62元
民事案件
10
2025-05-30
2025-05-09
(2025)新0106民初29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新疆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320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日常物业服务中,针对业主故障水表,采取由物业提供水表厂家联系方式,业主自行购买水表,物业免费上门更换的服务模式。2025年7月24日截止调查终结,当事人未申请强制检定,为业主更换12块水表,并依据水表计量读数开展水费代收代缴工作,涉案未检定水表计量数据作为水费核算、收取的依据,用于贸易结算。
根据《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水表是属于贸易结算类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的监管制度,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直接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热量表、燃油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器具,应当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规定,未经首次强制检定的水表不得投入使用。
新疆九点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水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
2.并处900元罚款。
9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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