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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鲜羔楼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新芳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831MA70DLQY14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双十家园二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子市监处罚〔2026〕41号
1.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对子洲县鲜羔楼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水煮花生米(自制)的花生原料是当事人于2026年4月17日在汾阳市伟国花生购销专业合作社购进,共采购1袋 15kg合计230元。当事人购进上述花生原料索取了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票据及供货商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截至我局送达检验报告时止,该批花生原料已被当事人全部使用完。 2.上述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批次的水煮花生米(自制)是由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加工制作并经营,共计10kg。故货值为230÷15*10=153.3元。该批次水煮花生米(自制)当事人除2026年5月27日出售给抽检人员 4.5 公斤,价格 45元外,剩余水煮花生米作为自助小料售卖给顾客。因水煮花生米作为当事人的自助小料的一种,不单独售卖且当事人按人收取费用。故除出售给抽检人员了 4.5 公斤,价格 45元外,其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3.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批准,违法所得认定为45元。
1.罚款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45元整。 罚没款合计2045元。
2000.00元
子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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