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岩春注册资本:4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8080220774U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新建东路花园清真寺东侧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28
(2023)新23民终13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4-24
(2018)豫1303民初78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阳市博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4
2019-10-25
(2019)新2328民初5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阳市博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0
2020-09-24
(2020)新2328民初92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南阳市博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09
2020-05-19
(2020)新2328财保68号
民事案由
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富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51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7-21
2020-04-30
(2020)新2328民初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木垒县久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7-16
2019-06-21
(2019)新2328财保3号
民事案由
木垒县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南阳市博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281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塔托交执农路(2026)0001号
近期托里县交通运输局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发现,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5月《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过程中,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其他公司对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提出了异议,经核实,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工作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违法行为。
近期托里县交通运输局在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发现,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5月《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过程中,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由其他公司对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提出了异议,经核实,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工作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前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按照《托里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项目中标总金额5393916.50元(大写:伍佰叁拾玖万叁仟玖佰壹拾陆元伍角整)的千分之五,决定给予新疆博壹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贰万陆仟玖佰陆拾玖元伍角捌分(¥26969.5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6969.58元
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