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熹梦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梦伟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7C5KN68Y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舟路550号1幢2楼2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23
(2026)沪0117民初2568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钱家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熹梦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6﹞272025006314号
自2022年11月10日,当事人以355元/箱的价格自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处采购了“散装枸杞王”(规格:5千克/箱,即71元/千克)3箱,并于2022年12月8日开始分3个规格对外销售,其中250克规格销售价格自24.8元/包-25.8元/包不等,500克规格的价格自41.8元/包-43.8元/包不等,1000规格的价格自77.8元/包-79.8元/包不等。第59676128号注册商标系组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枸杞,权利人为宁夏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有效期至2032年7月27日。前述3箱“散装枸杞王”(规格:5千克/箱)外包装正面均印有“宁夏枸杞王”等字样,标称生产单位为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经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该单位未经授权使用了“宁夏枸杞”、“宁夏枸杞王”等字样,故前述商品系侵犯第5967612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2026年1月19日当事人下架涉案产品销售链接,当事人共通过前述链接售出涉案“散装枸杞王”14.75千克,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222.4元,尚余0.25千克由当事人自行销毁。故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经营额合计1248.2元,扣除相关成本1047.25元,获违法所得176.95元。
罚款0.1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