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卓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家琴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AC12L94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清平镇清正街539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853号
经查,当事人是一家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销售的公司,在用的特种设备为2台叉车(即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一台为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铭牌信息为:型号:CPD,车架号:XC202303591,产品编号:XC202303591,许可证编号:TS2510371-2025,设备代码:511010371202303591,制造日期:202311,制造单位名称:邢台邢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任县邢家湾镇新一村东。当事人于2025年初购进了该台叉车后,放置于库房用来转运需要入库、出库的玻璃制品,直至2026年3月18日被我局查获,期间当事人未对该台叉车进行检验。
在我局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该台叉车申请了检验,但检验未合格,当事人随即通过以旧换新模式,在购买新叉车时将该台叉车折价抵扣给新叉车销售企业,完成了整改。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