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苗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明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558307597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338号10号楼2层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0
2020-10-21
(2020)豫0192知民初80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文章无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苗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0-01
2018-09-25
(2018)赣0192民初119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南昌瀛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郑州苗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郑高新市监处罚〔2026〕70号
经查,当事人2026年以来未进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办案人员认定当事人未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2026年以来未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外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无相关培训记录;2026年生产产品出厂未落实出厂查验制度进行出厂记录;2026年以来未对食品加工、贮存车间进行温湿度监测记录;当事人取用的食品添加剂在称量间桌面随意摆放,未进行退库,2026年以来未进行食品添加剂取用记录,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未对食品添加剂贮存进行专人管理及定期检查。
2026年04月29日,当事人提交整改报告,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我局执法办案系统,发现当事人在一年内因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生产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于2025年08月18日受到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郑高新市监处罚〔2025〕123号)。
1.罚款28000元;2.警告。
28000.00元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