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昆明邹兴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长云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3MAEH3E9R01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金沙社区居委会东三环西侧金色交响家园-夏意组团24幢2单元1层1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五处罚〔2026〕232号
当事人于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14日在昆明市人民西路潘家湾公交车停车场开办的“昆明公交新春年货街”临时展销活动。2026年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活动现场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现场的摊位名称为“农家风味江川榨魔”的经营户正在销售猪头肉,现场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3号摊位正在销售散装的无厂名厂址的纯包谷酒6桶(每桶5公斤),无标签的泡缸酒6桶(每桶5公斤),现场只提供一份名称为宜良县匡远镇汝春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名称为宜良县云田酒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25年8月4日的玉米酒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38号摊位云南兰野食品有限公司厂家直销点,仅能提供厂家营业执照,未能提供食品相关许可证。145号摊位现场销售蜂蜜,仅能提供生产商云南鲁蜜康蜂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能提供本人的营业执照和健康证。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入场经营户的相关资料和台账,在展销会结束后提交了部分经营户的资料。举办展销会时未完全履行查验食品经营者的登记备案证件、产品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且未建立档案。 当事人履行查验食品经营者的登记备案证件、产品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且未建立档案的行为,违反《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因事人被查获后能如实陈述违法事实,配合案件调查,未造成严重后果,时间不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承办人建议从轻处罚。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 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承办人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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