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心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小同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MA5U3RHE6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五布红橙街108号附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524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5年11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U3RHE6A,法定代表人粱小同。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JY15001131073370。
2026年5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侧门窗口展示柜内从下往上数第三层有待销售的怡寳饮用纯净水5瓶,净含量:555毫升,生产日期20240930,保质期:18个月,委托方:华润怡宝饮料(中国)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四川润生源饮料有限公司,下方有价格标签,显示为2元。在它们旁边还有其他保质期内的食品,如怡宝蜜水柠檬水果饮料,生产日期20250707,保质期12个月。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时未查验供应商许可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怡寳饮用纯净水销售价格为2元/瓶。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情况无法核实。
综上,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按现场发现的数量和销售价格计算为10元(2×5=10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超过保质期的怡寳饮用纯净水5瓶 (价值¥ 10.00);3、警告。
3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