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宝灯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23MA4C9CLE5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巴山路2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东市监处罚〔2026〕42号
本局结合现场检查、扣押财物、询问笔录、书证等全部证据,查实当事人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分述如下:
(一)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涉案货值合计306.57元。2026年3月16日现场检查,在当事人后厨操作区查获9种已开封、超过保质期并用于加工餐品对外销售的食品原料,明细如下:奇异果汁饮料浓浆1L/瓶,生产日期2025.02.19,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25天,货值47.5元,用于调制奇异果气泡水;草莓汁饮料浓浆1L/瓶,生产日期2025.01.06,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2个月,货值40.8元,用于调制樱花草莓气泡水;芒果汁饮料浓浆1L/瓶,生产日期2025.03.15,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1天,货值47.5元,用于调制芒果椰子气泡水;原味晶球(果味酱)1kg/袋,生产日期2025.03.05,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11天,货值9.8元,当事人称试制新品未对外售卖;柠檬蜜露750ml/瓶,生产日期2024.07.08,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2个月,货值51.46元,用于调制茉莉柠檬气泡水;椰子蜜露750ml/瓶,生产日期2024.08.09,保质期18个月,超过保质期1个月,货值47.2元,用于调制芒果椰子气泡水;冬阴功酱1kg/袋,生产日期2025.02.26,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18天,货值38.61元,用于制作泰式冬阴功汤;泡椒味钵钵鸡调味料360g/袋,生产日期2025.04.12,保质期9个月,超过保质期2个月,货值11.85元,用于堂食钵钵鸡;藤椒味钵钵鸡调味料360g/袋,生产日期2024.09.18,保质期12个月,超过保质期6个月,货值11.85元,用于堂食钵钵鸡。9类原料货值总额306.57元,全部拆封使用,当事人承认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原料制作餐品对外销售;因当事人未建立原料使用、成品销售台账,线上线下均无对应销售记录,无法核算违法所得。
(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采购原味晶球(果味酱)时,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截至调查终结,无法提供该产品采购票据、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等查验凭证,未建立对应进货查验记录。
(三)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现场检查当日,店内蒋艺、廖德翠、谭美舞3名人员均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操作,三人健康证明全部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未及时更换有效健康证。调查期间当事人已全部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经营场所垃圾桶未加盖,未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当事人就餐区、后厨共3个废弃物垃圾桶均无密封加盖设施,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废弃物存放设施要求,现已整改到位。
另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当事人两年内无同类食品安全违法记录,属初次违法;本案无相关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报告。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综合全部违法事实、证据、裁量情节,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全部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9种:奇异果汁饮料浓浆1瓶(已拆封)、草莓汁饮料浓浆1瓶(已拆封)、芒果汁饮料浓浆1瓶(已拆封)、原味晶球(果味酱)1袋(已拆封)、柠檬蜜露1瓶(已拆封)、椰子蜜露1瓶(已拆封)、冬阴功酱1袋(已拆封)、泡椒味钵钵鸡调味料1袋(已拆封)、藤椒味钵钵鸡调味料1袋(已拆封);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2000.00元
巴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