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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铖真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兴国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1MA790D4GX3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拉斯奎镇托万阔恰村2小队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地市监处罚(2026)29号
经查,2026年3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联合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拉斯奎镇托万阔恰村2小队的和田铖真商贸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在冷库发现11类392件标签不规范食品,且未提供进货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执法人员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和地市监先登【2026】S-01号)。2026年4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冷库进行复查,查实4名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储存未离地离墙、未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地市监责改〔2026〕04号)并依法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地市监当罚〔2026〕3号)给予警告。 2026年4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问题整改情况复查复核时发现,在该公司冷库贮存的5类900件食品(货值金额75500元),仍未进行整改,未能提供相关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自2026年2月13日开始,持续1个月零18天。当事人对以上未能提供相关票据及供货商资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事实、复查结果均予认可,无陈述申辩,无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处罚款3.7万元。
37000.00元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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