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比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哈然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31MA6QKYYR07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大兴镇西城社区公务员小区2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绿处罚〔2026〕5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构成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取医疗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尚未退还的多付价款93424.18元;2、处以违法所得93424.18元1.1倍人民币102766.6元人民币罚款。两项共计196190.8元。
102766.60元
绿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2
绿县医保行处字﹝2026﹞05号
一、医院在进行“大换药、中换药”治疗时,未在病历中描述清楚患者伤口面积或面积达不到收费标准,并将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该行为为超标准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130.53元(城乡居民:7745.14元,职工:385.39元)。 二、医院在收取“胸腔穿刺术”时同时收取“局部浸润麻醉”费用,并将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该行为为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1.72元,均为城乡居民医疗费用。 三、医院在收取“胸腔穿刺术”时同时收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费用,并将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该行为为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27元,均为城乡居民医疗费用。 四、医院在开展刮宫术时,重复收取“宫颈扩张术”费用,并将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该行为为重复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43元,均为城乡居民医疗费用。 五、医院在进行颈椎病推拿治疗、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膝关节骨性关节炎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网球肘推拿治疗、腰部疾病推拿、颈部疾病推拿、背部疾病推拿治疗时,使用中频治疗仪进行治疗,并将费用上传医保结算。该行为为串换收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3965.87元(城乡居民:436898.27元,职工:7067.59元)。
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52277.82元(大写:肆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2.处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452277.82元(大写:肆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452277.82元(大写:肆拾伍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捌角贰分)。
452277.82元
绿春县医疗保障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