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爱康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文秀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02MA78W7TB5Y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白杨河路11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市市监处罚(2026)71号
由于时间较长当事人未能找到进货票据,仅记得大约是2024年采购的,购进金额也不知道多少,执法人员经超市查询,同类型食用碱面价格在1-2.5元/袋(规格100克/袋、227克/袋),因为品牌不同价格不同,最终经执法人员认定,复合食用碱复配酸度调节剂销售价4元/袋、食用碱面0.5元/袋。 食用碱面已开封且于2025年3月2日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的面点师傅每次使用量极少,自2025年3月2日-2026年5月8日,经查询共有28次油条食品留样记录,按照当事人面点师傅记录每次使用3公斤面粉约使用食用碱面0.5克,约使用量14克左右。当事人提供养老服务,伙食费按月收取(标准900元/月),故本案货值金额只能按食用碱面的进货价8.5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事实。
当事人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未开封使用的复合食用碱复配酸度调节剂(生产日期2024年6月16日,保质期:18个月)2袋、已开封使用的食用碱面(生产日期:2023年9月2日,保质期:18个月)1袋;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