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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今天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从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81MACH61JQ3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胜利街社区东正街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250号
现查明,广水市今天便利店于2025年11月12日共采购了“百草鳕鱼肠”20根,生产日期:20250829,保质期:9个月,截止2026年5月3日在有效期内销售了16根,现场扣押了过期的4根,在当事人的确认、见证下已销毁;2025年12月31日共采购了“瑞士卷蛋糕”2盒,生产日期:2025年12月18日,保质期:180天,于2026年1月14日在有效期内销售了1盒,剩下1盒(超过保质期)于2026年6月25日通过淘宝闪购平台销售给投诉人;经查询湖北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线索编号:421381202509030004)发生过同类行为。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所得8.41元。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考虑个案情况,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因素,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责令改正,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41元; 2、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5008.41元。
5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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