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食里八香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文斌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MAC454D97H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镇白鹤村白鹤大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6〕56号
1、未按规定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分装;2、生产经营标签信息虚假的食品;3、未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4、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5、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
针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分装的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并处罚款200元。针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信息虚假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特好剥山核桃奶油味3罐;二、没收违法所得440.04元;三、处罚款6000元。针对当事人未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针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2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