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奕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爱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CX0PQ88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南京路189号和平大悦城3F-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6〕242号
经查核实,当事人负责经营抖音平台上“王者之风游乐体验中心(和平大悦城店)”店铺,在销售“【狂欢派对】王者之风299=1000币”时,页面显示“¥299 ¥1000(划线价格)”,其被比较价格为1000元,但未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详细信息,该团购也没有1000元的成交记录。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无任何异议。
1.予以警告,2.处罚款1000元,上缴财政。
1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2
津和平卫公罚〔2026〕0004号
天津奕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09月28日至2026年1月13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游艺厅)卫生许可证在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道南京路189号和平大悦城3F-01号的公共场所擅自开展游艺娱乐的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5-09
3
﹝和平﹞文综罚字﹝2026﹞004号
游艺娱乐场所未建立营业日志
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