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王二麻子火锅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文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581MACQ18712E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居民委员会黉学小区168号附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保腾处罚〔2026〕173号
现查明,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25年8月14日开始在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居民委员会黉学小区168号附8号从事冒菜制售的餐饮服务活动。2025年8月开始,当事人陆续从腾冲市大宽邑社区杨家坡八社80号的腾冲市佳锦食品批发销售部以25元/袋的价格购进了5袋“绿标涮肉卷”(1kg/袋,56卷/袋,18克/卷,单价0.45元/卷),以30元/袋的价格购进了3袋“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2.5kg/袋,120个/袋,20克/个,单价0.25元/个),作为制售冒菜的原料使用,购进货款共计215元。
当事人购进上述原料后,在店内堂食以“撒尿牛丸”、“肥牛卷”的名称销售;在淘宝闪购的“王麻子冒烤鸭”网店以“肥牛卷(八卷)”、“肥牛卷(一卷)”、“牛肉丸(一个)”、“牛肉丸”的名称销售;在美团外卖的“王麻子冒烤鸭”网店以“撒尿牛丸(1个)”、“肥牛卷”的名称销售。案发后,当事人将美团外卖中的菜品信息修改为“原味肥牛卷”、“撒尿牛丸”。
经查证,上述菜品使用的“绿标涮肉卷”【配料表:鸭肉、牛脂肪、饮用水等,执行标准:SB/T 10482;生产许可证号:SC10437172501418,净含量:1KG;生产商:郓城县天宇食品厂,地址:山东省郓城县潘渡镇潘北村】,“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产品类别:速冻肉制品(非即食生制品),配料:鸡肉、水、鸭肉、淀粉、大豆分离蛋白、果葡糖浆(食用玉米淀粉、水)、白砂糖等,主原料:鸡肉≥40%,净含量:2.5千克,生产许可证号:SC11137148200427,保质期:12个月,生产者:山东航远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配料表中并不含牛肉成分。
至2026年3月30日我局查获之日,当事人以牛肉制品的名义销售上述原料的情况如下:
一、于2025年12月11日开始,在店内堂食以“撒尿牛丸”的名义销售“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102个(销售单价1.33元/个),销售款136元;以“肥牛卷”的名义销售“绿标涮肉卷”48卷(销售单价2元/卷),销售款96元。
二、于2026年1月22日开始,在淘宝闪购平台以“肥牛卷(八卷)”的名义销售“绿标涮肉卷”16卷(销售单价2元/卷),销售款25.61元;以“肥牛卷(一卷)”的名义销售“绿标涮肉卷”36卷(销售单价1.3元/卷),销售款37.84元;以“牛肉丸(一个)”的名义销售“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57个(销售单价1.2元/个),销售款54.73元;以“牛肉丸”的名义销售“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18个(销售单价1.33元/个),销售款16.98元。
三、于2026年1月份开始,在美团外卖平台以“原味肥牛卷”的名义销售“绿标涮肉卷”96卷(销售单价2元/卷),销售款192元;以“撒尿牛丸”的名义销售“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72个(销售单价1.33元/个),销售款96元。
综上,当事人共计销售“兰清坊爆汁牛肉风味丸”249个(4.98kg),“绿标涮肉卷”196卷(3.528kg),货值金额按销货价计为691.2元,违法所得共计655.16元,扣除购进成本及网络平台抽成后,获得利润431.15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655.16元;
二、罚款1500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15655.16元。
15000.00元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