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华全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341805413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479号5楼506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4-03-08
(2024)浙0110民诉前调1092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杭州浙益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9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3
(2025)浙0113民初1337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
海口宏丰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贵州景辰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平东湖罚决字﹝2025﹞第000168号
当事人杭州厚红土石方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临平区*********项目一期工地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150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