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麦合木提·阿依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4MA775FYL29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文化街(广电局住宅楼1幢1单元)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3
(2025)新29民终271号
股权转让纠纷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吐拉汗·居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8-28
(2023)新2924民初35号
合同纠纷
阿布力克木·克然木,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麦合木提·阿依
沙雅县人民法院
3
2023-07-25
(2023)新2924民初5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塔依尔·扎依提
阿卜力克木·克然木,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沙雅县人民法院
4
2023-04-18
(2023)新2924民初5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塔依尔·扎依提
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阿卜力克木·克然木,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沙雅县人民法院
5
2022-06-14
(2022)新29民终651号
合同纠纷
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麦合木提·阿依,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阿布力克木·克然木,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
吾斯曼·阿木力,塔伊尔·阿纳依图拉,热汗古丽·尼亚孜,艾力·阿纳依图拉,米丽凯木·巴拉提,吾斯曼·吾守尔,卡依木·沙木沙克,艾海提·托合体,买买提·艾买尔,亚森·艾买尔,艾合买提·买买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4-07
(2021)新2924民初381号
合同纠纷
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阿布力克木·克然木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麦合木提·阿依
沙雅县人民法院
7
2021-03-23
(2021)新2924民初381号
合同纠纷
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金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沙雅分公司,阿布力克木·克然木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麦合木提·阿依
沙雅县人民法院
8
2020-11-16
(2020)新2924民初15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沙雅县人民法院
9
2019-08-14
(2019)新2924民初9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沙雅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4
2021-11-25
(2021)新2924执异2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02
2020-12-02
(2020)新2924民初151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与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5725.25元
民事案件
3
2020-06-29
2020-06-28
(2020)新29民终47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29
2019-11-11
(2019)新2924民初9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陈**与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7591.7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沙市监处罚〔2026〕162号
经查实,沙雅县金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沙雅县英买力镇农贸市场产权,沙雅县英买力镇无物业公司,由该公司代为该市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主要包含代收取水费和电费,市场的保洁和保安服务等。该公司于2022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期间向商户代收取水费为单价3.4元/立方米,其中2024年10月份向商户代收取水费时分别有单价3.34元/立方米和单价3.4元/立方米的代收取水费情况。根据沙政办规〔2021〕2号-《关于调整沙雅县城乡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第二项农村供水价格中经营服务用水标准为3.34元/立方米。经我局执法人员核算,该公司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向沙雅县英买力镇农贸市场按3.4元/立方米收取的水量共计6042立方米,每立方米多收0.06元,即违法所得5831方米×0.06元=349.86元,违法所得应退还,调查过程中该公司表示愿意将多收价款退还或接受没收。
1、没收违法所得349.86元;2、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即349.86元;两项合计:699.72元(人民币陆佰玖拾玖元柒角贰分)。
349.86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