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科达花爆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富荣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2586583265U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冲下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63号
经查:2026年 2月3日,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华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开门红”爆竹(批次:2025-10-27)进行产品质量抽检,2026年2月13日,山东华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此次抽检作出了HBJC/20260207026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引燃装置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点火引火线脱落)”,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28型“开门红”爆竹(批次:2025-10-27)13件,成本价45元/件,售价55元/件,涉案货值金额715元,于2026年1月13日,全部销往怀化市烟花爆竹销售责任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30元。 2026年 2月5日,怀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华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的21型“开门红”爆竹(批次:2025-10-17)进行产品质量抽检,2026年2月13日,山东华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此次抽检作出了HBJC/20260207057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引燃装置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点火引火线脱落)”,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21型“开门红”爆竹(批次:2025-10-27)50件,成本价16元/件,售价20元/件,涉案货值金额1000元,于2026年1月13日,全部销往怀化市烟花爆竹销售责任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00元。 2026年4月7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HBJC/20260207026、HBJC/20260207057号《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要求。 以上涉案不符合国家标准爆竹货值金额共计1715元,违法所得共计330元。案发后,当事人联系经销商,核实经销商已将上述不合格爆竹全部售往终端,无法召回。
一、没收违法所得330元; 二、罚款2744元(货值金额1.6倍); 以上共计3074元,上缴国库。
2744.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