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开发区小宝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四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300MA420P0X4G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奥阳康城11号楼5号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涧市监处罚〔2026〕58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禁止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质期或者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的规定。使用同一案板切配驴肉和马肉,造成其销售的驴肉中存在马肉成分,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由于当事人销售驴肉存在驴肉火烧、驴肉炒饼、五香驴肉、驴肉水饺等多种形式,且无法认定销售的驴肉均掺有马肉,故无法准确计算涉案批次驴肉的销售额,本案的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但抽样检验购买的金额390元可认定为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所得390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