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逸云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伟锋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AFY3A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西其昌路321弄16号2-3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松处〔2026〕272026000447号
违法事实一:2023年3月11日起,当事人在上述网络店铺销售标题为“【祛风散寒】刮痧/拔罐二选一”的团购商品。该团购商品系当事人为消费者提供刮痧或者拔罐服务。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促进该团购商品的销售,当事人于2023年3月11日起在上述团购商品销售页面中发布含有“祛风散寒”等使用医疗用语内容的广告。上述广告系当事人委托张良永制作、上传。上述广告费用人民币200元。
2026年2月3日,当事人将上述广告内容予以删除。2023年3月11日至2026年2月3日,当事人售出上述团购商品15件,销售额人民币939元。
违法事实二:2025年6月6日起,当事人在上述网络店铺销售标题为“养颜抗衰”的团购商品。该团购商品系当事人通过手法为消费者提供面部护理服务。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促进该团购商品的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6月6日起在上述团购商品销售页面中发布含有“抗衰”等虚假内容的广告。上述广告系当事人委托张良永制作、上传,费用人民币200元。
2026年1月16日,当事人将上述广告内容予以删除。2025年6月6日至2026年1月16日,当事人售出上述团购商品1件,销售额人民币513元。
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2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罚款0.0600万元
800.00元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