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疆阔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小兵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3MA78TKYB64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康城花园御景苑38-4号1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税稽罚(2025)44号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1.接受虚开发票违法行为造成少缴税款 经查,你公司于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取得由郓城县顺隆木业有限公司、泾川县瑞林森木业有限公司、泾川县金木森木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开具的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木制品*板材”,发票代码3700221130,发票号码20572381、20572383-20572386、20572390、20572401、23033227-23033231;发票代码6200221130,发票号码02138734、02138746-02138750、02138754-02138756;发票代码6500214130,04815177-04815182;发票代码6200223130,发票号码00201581、00201582。发票金额共计2,284,977.17元,税额297,047.04元,价税合计2,582,024.21元。你公司已于取得发票的当月认证通过,并于2022年9月抵扣进项税额138,398.23元、2022年10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79,955.76元、2022年11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63,849.55元、2023年4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4,843.50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297,047.04元。 经调查,你公司与郓城县顺隆木业有限公司、泾川县瑞林森木业有限公司、泾川县金木森木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没有业务往来,你公司以支付开票费方式取得了上述29份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之规定,你公司从上述3家公司购买取得的上述2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你公司2022年9月应转出进项税额138,398.23元、2022年10月应转出进项税额79,955.76元、2022年11月应转出进项税额63,849.55元、2023年4月应转出进行税额14,843.50元。因你公司三次立案检查期间存在交叉重叠,且存在留抵抵欠金额,经综合计算,你公司此次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2022年7月欠税和滞纳金112,574.62元;造成少缴2022年9月增值税41,482.37元、2022年10月增值税
其他违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380913.19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2-11
2
克税稽罚(2024)8号
1.增值税 你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于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期间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费县跨越木材加工厂(以下简称“跨越木材厂”)、郓城县建源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郓城建源木业”)、甘肃陇原禾木木业中心(以下简称“陇原禾木木业”)等3户企业开具的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取得费县跨越木材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张(发票代码3700211130,发票号码07639167、07639168;发票代码3700204130,发票号码21571442、21571443、21584549),发票金额合计460,177.00元,发票税额合计59,823.00元,发票价税合计520,000.00元;取得郓城县建源木业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发票代码3700222130,发票号码32839541、32839542),发票金额合计115,044.24元,发票税额合计14,955.76元,发票价税合计130,000.00元;取得甘肃陇原禾木木业中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张(发票代码062002200113,发票号码00152501至00152505;发票代码6200223130,发票号码06185170至06185177),发票金额合计1,048,672.60元,发票税额合计136,327.40元,发票价税合计1,185,000.00元。上述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623,893.84元,税额合计211,106.16元,价税合计1,835,000.00元。你公司取得上述2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认证通过并申报抵扣了进项税211,106.16元。 经调查,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小兵通过中间人张庚池联系上郓城建源木业、陇原禾木木业2家公司,同时徐小兵自己联系了跨越木材厂1家公司,共计从上述3家公司购买了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你公司与上述3家公司实际未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 为了取得上述20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工商银行3003021509200044457)先将发票上记载的金额打到跨越木材厂(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3000059194205000010167)、郓城建源木业(建设银行37050181750100000946)、陇原禾木木业(甘肃银行61012300900007797)3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上,再通过中间人将扣除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其他违法,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232837.45元
国家税务总局克拉玛依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4-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